发展农民党员“523”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新要求,切实提高农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能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和先进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0年—2014年全县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523”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以改进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为保障,切实加大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合理、先进作用明显的高素质农民党员队伍,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提供强大动力。

二、目标任务

目前,全县共有农民党员10535名,其中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1317名,占农民党员总数的12.5%;
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3260名,占农民党员总数的30.9%。五年规划的目标是:从2010年起,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突出抓好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用五年的时间,全县平均每个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10名以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5名以上(其中产业带头人2名以上),到2014年底,使全县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保持30%以上。

本规划目标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0年至2011年,以培养壮大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重点,在原来的基础上,使全县平均每个村党组织的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达到10名以上的常数。同时,平均每个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2名以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 1名以上,使全县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数达到2000名左右,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数达到3500名左右,农民党员总数达到11500名左右,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达到17%左右,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保持30%以上。

第二步:2012年至2013年,平均每个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4名以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2名以上(其中产业带头人1名以上),使全县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数达到3300名左右,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数达到4000名左右,农民党员总数达到13000名左右,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达到25%左右,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保持30%以上。

第三步:2014年,平均每个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4名以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2名以上(其中产业带头人1名以上),使全县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数达到4500名左右,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数达到4500名左右,农民党员总数达到14700名左右,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在农民党员总数中保持3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对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负责牵头抓总,党委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在工作摆布上、精力投入上加大倾斜力度;
党委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定期部署;
党委组织委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的具体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村党组织书记要在吸引、发现、培养、考察等各基础环节上负起直接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县委将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作为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党委,除全县通报外,党委集体及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不评先、不评优、不晋级、不提职;
具体工作严重滞后的,要对该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调整。村党组织一年未完成发展任务的,由乡镇党委对其通报批评,实行直接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重点监控,该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不评先、不评优,并减少村党组织书记效益工资的 20%;
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要果断采取组织手段,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二)夯实基础,拓宽源头。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农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本着“拓宽源头、强化培养、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吸引农民产业带头人和农民青年申请入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熟上求得突破性进展。

1、拓宽来源渠道,不断增加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一是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让农民产业带头人和农民青年自觉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靠近党组织;
二是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和吸引进步产业带头人和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团组织的推优主渠道作用,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优机制,让群团组织不断为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分子。

2、加强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一是要健全培养人、党小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共同负责的四层培养教育体系,对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二是要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定期对农民产业带头人和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
三是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给农民产业带头人和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尽快成熟起来。

3、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机制。对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要实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三级备案管理,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都要逐人建档立卡,进行跟踪考察,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组织部将通过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对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档案二次审阅制度、专兼职组织员谈话制度,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

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多层次、全方位把好质量关,不突击发展,不降质凑数,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是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改善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党的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有效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站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把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县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和规划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本着 “科学合理、实际易行”的原则,作出本地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整体推进工作水平。要注意培养和发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好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发展党员工作比较薄弱、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产业带头人党员比例过低的村党组织,要按10%的比例进行倒排查,倒排查出的村,由乡镇党委成员承包实行重点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监控。对工作难度较大的村,要通过乡镇党委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实行重点突破,尽快转变其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局面。

(三)跟踪管理,强化督查。各乡镇党委要按照即定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对各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进行跟踪管理。要列出进度表,逐村建立跟踪监控档案,随时掌握各村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将通过党员信息库对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要强化监督检查,把重点抽查、定期检查和年度总结评比结合起来。各乡镇党委成员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和分析各村党组织在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各村党组织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的指导、监控和把关工作,确保发展农民党员 “523”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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