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心得-和谐文化促进和谐社会

      在深入发掘、弘扬和谐文化传统以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实践中,很有必要在继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民主精神基础上,坚持“一元主导,多元辅补;
会通古今,兼融中西”的和谐文化观。 

  所谓“一元主导,多元辅补”,就是确立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地位,同时承认中国传统文化与各种外来文化的多元存在,吸取多元文化的精华,发挥其对主流文化的辅助补充作用;
所谓“会通古今,兼融中西”,就是深入发掘、融会贯通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达到多元文化的和谐共处与兼融互摄,以创建富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远大目标提供具有战略意义的软实力。

  要实现这样一个和谐文化观,有必要摆正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的关系。无论什么社会,在一个时期中总有一种文化起主导作用,同时又并非一枝独秀而是多元共存的。例如中国封建社会起主导作用的是儒家文化,同时又有道家、法家、佛教的共存并立;
在现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其主流文化是基督教文化,同时也有伊斯兰文化、移民文化与土著文化的多元共存。在建设和谐社会、处理多元文化关系时,应当树立“一元主导,多元辅补”的和谐文化观。

  竞争机制与社会和谐的关系。竞争如同发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
和谐如同润滑剂,是保持社会机器正常运转的调节器。如果只有竞争而无和谐,则社会就会由于过度紧张而崩溃,就像机器没有润滑剂会烧毁一样。而如果缺乏竞争,社会就没有活力,就不会进步。所以竞争与和谐都是社会发展所必须。我们必须大胆引进社会竞争机制,而辅之以社会协商机制,使和谐社会建立在良性竞争制度之上。

  多数与少数的关系。和谐社会的政治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前者是民主原则,后者是人权原则。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社会,理应奉行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原则。

  道义与功利的关系。古代墨家的“兼爱互利”之说是兼顾道义与功利的。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应当避免重利弃义、一切向钱看的偏颇,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做到正义谋利、义利兼顾。

  道德与法制的关系。“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实际上是体用关系。“法”是基本社会公德的规范化、秩序化,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与准则;
“德”既是社会个体的道德自觉,也是社会群体的核心价值观。“法”源于德而规范公共之德,“德”遵循法而高于现行之法,所以德为本,法为用。但讲“德本法用”,并非说“德治比法治重要”,两者是同等重要,不可偏废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既应该重视道德教育的说服力,也应该致力于法制的建立与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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