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标准
(一) 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30元-50元;

   2、涉及财产关系           50元-200元 。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100元-300元。
(三)代理民事(经济)诉讼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800元-3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的比例计算;

(1)、100,000元以下收费比例不高于2%,收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件收取;

(2)、100,001-500,000元收费比例为1.2%;

(3)、5,00001-1,000,000元收费比例为1%;

(4)、1,000,001-5,000,000元收费比例为0.75%;

      (5)、 5,000,001-10,000,000元收费比例为0.5%;

   (6)、10,000,001-50,000,000元收费比例为0.2%;

   (7)、50,000,001以上收费比例为0.1%。
3、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较高者计算。
4、 反诉案件按本诉和反诉诉讼标的较高者计算。
(四)代理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800-3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标的收取;

3、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较高者计算;

4、 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五) 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协议收费。
(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者,经区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免收代理费;
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生活困难者,可协商降低收费。
二、上述各项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指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参照二审的收费标准收费。
该标准自 年9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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