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青年政治参与问题研究

社区青年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
 


内容摘要
本文主要针对目前的青年政治参与情况和工作实际,通过对政治参与的理论研究和试点现状分析,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将实践推向深入。文章从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试点探索,即以黄浦区团委南京东路街道为例的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卢湾区团委瑞金二路街道为例的“小三会”制度上来看运作的基本方式。文章提出从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到“小三会”制度的过程是从团内民主到青年民主、从选举参与到公共事务参与、从团内评价走向社会评价的过程,其发展轨迹逐步明晰了建立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的功能定位、根本宗旨和根本意义。文章从政治参与发展的角度来设定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的努力方向,并对探索建立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
社区青年 政治参与 “直选” “小三会”

 
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
青年的政治参与指的就是青年作为参与主体,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现状的基本了解、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的实际行为投入,它包括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行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对于上海青年而言,青年的政治参与的一般形态也分主动参与与被动参与。青年的主动参与的行为是有的,但是被动参与的更多,同时,更多的参与动员被纳入政党动员。以社区为载体构筑青年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是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向之一。社区越来越成为青年聚集的重要场所,在社区党建日益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推进的今天,以社区为载体探索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方式和途径是一种发展的趋势。当前,学生在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下,除了在校学习书本知识外,课外的实践教育活动成为重点,社区成为大、中、小学生课余时间的重要聚集地,学生社区报到制度正在全面推行。同时,在职青年的单位流动性逐步增加,“陶吧”“酒吧”“网吧”等各类时尚活动日益成为在职青年的新宠,一些自发组织的青年社团、小区会所,以及在职青年在社区的聚集逐步成为一种趋势。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社区这一资源拓展青年的政治参与途径成为新的研究课题。
文章从2001年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厦门小区开始试点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到2003年3月开始试点的“小三会”制度的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新形式,来研究目前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现状,并提出思考和建议。

二、研究的内容与结论
(一)上海青年政治参与的总体状况
团市委于2003年对《政治文明与当代青年》作了调研,该书对上海青年政治参与的状况做了总体描述。我们认为上海青年政治参与不同于其他群体,有其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青年对政治参与的理解:参与公共事务是参与政治的重要内容。二是青年政治参与的途径:在积极的舆论参与、选举参与的同时,社团参与和网络参与成为发展新趋势。舆论参与是青年表达政治观点和意愿的重要途径,显示了青年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
参加选举是普通公民参与政治的最重要的方式,也是青年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
社团参与与网络参与成为青年政治参与新途径。“参加社会团体和青年组织”这种方式都以压倒性优势赢得了不同青年群体的信赖,被作为青年参与政治的最主要的途径,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各级政府和青年工作者的重视。三是青年政治参与方式的偏好:用合法手段处理所遇事件。四是青年政治参与的能力:有较强政治责任感和较为自信的能力感。五是青年认为最重要的参与条件:参政议政的观念和意识以及规范的制度保障。
(二)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实践探索
1、黄浦区团委的居民区团支部“直选”制度的探索
(1)“直选”的背景
共青团组织要适应社会体制转变的挑战,增强团的基层组织的生命力和活力,在社区开展直选是十分有效的切入点。社区为共青团组织直选提供了最佳的土壤,社区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又为直选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厦门居民区是上海社区中第一个进行居民区团组织“直选”的社区。
厦门小区于2000年6月由尊衍居民区和原厦门居民区合并,是一个以老式石库门房子为主的居住小区。1998年通过差额选举方式组建的团支部,在直选之前,深入居民区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社区各方面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邀请市社科院、高校和团市委的有关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对社区团组织直选这一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操作进行研究和探讨。通过反复推敲论证,根据居民区团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直选工作的方案,确定了居民区团组织走“直选”的道路。
(2)“直选”的基本方式和突破点
厦门居民区团组织直选的关键环节在于:首先是选举人的资格。采用“共青团选举证”的办法对选举人的资格进行认定,把选举权利交给珍惜自己民主权利的小区团员。即对经过社区团籍注册、并愿意参加选举的小区团员颁发“共青团选举证”。作为双重身份的居民区团员,有自主选择是否行使“第二次选举”的权利。团支部规定了参加选举的团员必须超过居民区持有“选举证”的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据调查,小区中有十多名团员因为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放弃了选举权利,但同时通过宣传动员又吸引了十多名刚入团的青少年自愿参加选举。其次是竞选人的资格。通过在选举过程中设立自荐、考察和审定正式竞选人的程序,改进了以往共青团组织在选举过程前设立候选人的做法,提高了透明度。其中主要抓住了四个方面:一是规定居住经验,要求竞选人必须在居民区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二是通过竞选纲领,衡量竞选人的能力素质,了解他的竞选动机和目的;
三是通过政审,把好竞选人的政治关;
四是通过书记竞选人面对面地向身边居民区的团员青年征询提名支持率,保证了直选更大程度的群众性。第三是尝试大会选举和分散投票相结合。搞直选的目的就是要让最广大的小区团员青年来发表自己的意愿。早在1998年小区差额选举组成团支部时,就有小区团员表示由于不能参加集中的大会选举而失去了投票的机会,使整个选举质量受到了影响。因此,选举采取大会选举和分散投票相结合的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凭“选举证”到指定投票点领票、写票、投票。提供具有私密性的投票点,给予选举人充分的选择考虑的时间,这样既保证了最广泛的团员参加选举,提高了选举的群众性,也使团员最大程度地参加选举,保证了选举的民主性。第四是书记和团总支班子的形成。直选采取了书记竞选人和委员竞选人同时选举的办法,通过竞选纲领和不同的竞选程序,对书记竞选人提出了更高的考察要求。书记竞选人除了要符合一般的竞选程序外,还要获取更高的提名支持率,要组成竞选后援团参与竞选,要通过选举人现场答辩等程序才能当选。当选书记被赋予了被限定的组阁职权,在委员中确定副书记3人和各委员的分工。采取的这种有限的组阁制,强化了书记和整个班子成立后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直选的基本方式详见《直选工作流程图》(表1)。
(3)“直选”的发展即与居民区的联动
在“直选”的基础上,南京东路街道又建立“居民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会议”参与制。居民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居民委员会将小区中有较高文化程度、有一定见解的居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小区重大问题的决策,它是居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形式。每年年初团支部(总支)要推荐2名思路敏捷、卓有见解的青年参加“居民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共同为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出谋划策,参事议事。每月一次,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在小区内接待来访居民,听取居民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居民(尤其是青年)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居委一起解决。居代会是居住在本小区的居民参加的,对关系居民利益的各项事宜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民主制度,是居民履行民主权利、实行群众自治的一种组织形式。团支部(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参加每年的居代会,在会上代表团支部(总支)向居民代表汇报一年来完成的实事工作项目,倾听和了解居民对团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青年的心声。
同时,按照党带团的宗旨,又建立了居民区党组织会议列席制。居民区党组织每年要有两次会议专门研究团青工作,团支部(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列席会议。具体内容应包括团支部(总支)书记向党组织汇报近期工作;
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居民区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党组织要帮助团组织落实活动经费问题;
了解小区青年的思想动态,发动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更好地发挥党团组织的联动效应。
表1:直选工作流程图

 

 

 

 

 

 

 

 

 

 

 

 

 

 

 

 

2、卢湾区团委的“小三会”制度的初步探索
(1)“小三会”制度的基本定位及其由来
“小三会”是指以青少年为主体,以青少年事务为主题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以此实现青少年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听证会是指社区有关部门,在对青少年事务做出决策前,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广大青少年意见的会议。协调会是指为了维护青少年的正当利益或保证青少年事务的顺利开展,而召开的由各方共同参与、当场进行协商的会议。评议会是指由社区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对社区内的青少年工作和与青少年有关的事物或现象进行评估的会议。“小三会”一般由街道团工委或社区团支部具体负责实施。“小三会”制度从程序上看有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
从内容上看则各有侧重。
“小三会”源于卢湾区党委试点的“三会”制度。“三会”制度分别是评议会制度、协调会制度和听证会制度。
(2)基本内容及组织方式
“小三会”推出不久,虽还在起步阶段,但是已经形成初步的规范主要有三个步骤。
一是会前的议题收集。“小三会”的议题选择要具有针对性,同时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青少年群体的年龄、兴趣等特点决定了他们对社区的关注点与成年人是有差异的,“小三会”不能照搬“三会”的内容,而是在广泛发动青少年观察了解社区情况的基础上,提炼与青少年有关的热点议题。通过参与议题的收集工作,可以加深青少年对本社区的了解,激发青少年更高的参与热情。例如,在各社区开展的“青少年文明行动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是否申报荣誉称号、如何开展创建活动等都可以组织青少年召开听证会;
关于社区居民的道德习惯、青少年的实践环境等也可组织青少年召开相关的评议会;
遇到青少年群体利益与社区其他方面利益有冲突时,还可召开相关的协调会。
二是会中的现场讨论。青少年参与“小三会”的现场讨论,不仅是出于形式的需要,更是要通过现场参与提高青少年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他们在社区生活和工作中的主人翁意识。通过积极有效地引导青少年参与现场讨论,采纳或接受青少年的意见、建议,可以使青少年在互相交流中运用民主协商、自主决策的方式解决自身的问题,满足自身的需求。
三是会后的监督落实。“小三会”的最终目的是加大青少年参与社区民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充分发掘青少年的潜能,有效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会前的收集信息、会中的热烈讨论都是为了有效改善社区工作。因此,会后对“小三会”各项决议的监督落实是工作的关键,也是青少年参与社区民主建设真正的广阔天地所在。在相关的“小三会”召开后,组织青少年对有关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评比、宣传整治、道德实践活动,可以使青少年更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在社区建设中贡献的价值,同时也使社区对青少年资源的开发达到最优化。
(三)对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小三会”等形成的基本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方式的基本评价
1、从团内民主到青年民主的推进
从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到“小三会”的过程是从团内民主到青年民主的过程,它逐步明晰了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建立的功能定位,即推动民主,推动政治文明的不断提升。
居民区团支部“直选”方式选举团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这种采用不定框子、不定调子、不指定候选人的民主选举方式,是团内民主选举中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制度创新。它的创新之处不在于提出新的具体民主制度,而在于对原有团内制度中的民主资源的开发,使过去在选举中长期形成的由党组织指定候选人的做法从选举制度中退出,实现了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实质性复归。在我们的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采取这一方式选举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的积极性以及团组织的凝聚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这也是增强基层团组织合法性基础的一种有效措施,是基层团组织自发性制度创新的尝试,对于团内民主的复归与深化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小三会”实质上还是由社区团组织来操作,但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从团内民主走向青年民主。从参与的制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社区所属青年都可在有5名左右社区内青年复议的情况下,就社区管理、青年事务、自身权益等问题提请召开相关会议。我们也参与了其中的一些会议的召开,参与的群体较为广泛,有时也会有老年人对青年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小三会”的召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进入政府的“三会”制度,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讨论的确有其积极的意义。实际上,28岁退团的人员仍然属于青年范畴,因此,“小三会”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受益范围扩大,成为了“青年民主”,而不仅仅是“团内民主”。
2、从选举参与到公共事务参与转变
从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到“小三会”的过程是青年从选举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参与过程,它逐步明晰了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建立的根本宗旨,即青年政治素质的有效提升。
居民区团支部“直选”是团内选举的创新,是源头上的突破。感受民主首先是从选举开始的。在走访中,我们可以发现,直选的居民区内居民的民主意识等政治素质得到了潜在的提升,被推选上的代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凝聚力工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因此,选举的直接体验是民主形式的重要体现。如何进一步推动社区直选的有效开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小三会”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将社区的众多青少年事务集中起来,同时,无形中又直接加入了居民区、街道的公共事务管理,内容上得到了很大的延伸。在走访中,我们发现,青年对社区关注的事务多了,对重大的时事新闻关注和讨论多了、对社区内的规定制订参与多了、对青少年事务的建议多了,直接推动社区“三会”的有效开展,形成了良好的社区氛围,这将直接对青年今后参与公众参与机制产生积极的影响。
3、从团内评价到社会评价的转轨
从居民区团组织直选到“小三会”的评价体系是青年工作从团内评价到社会评价的过程,它逐步明晰了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建立的根本意义,即在于推动共青团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社会上有人说:“不怕团不跟党走,怕青年不跟团走。”这体现一点,就是一个组织的生命在于对组织成员的凝聚力和认可度。共青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群众团体,作为执政党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共青团的生存和发展必将对执政党的凝聚力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评价体系成为天平上的重要筹码,走出团内评价是共青团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居民区团组织“直选”的评价转变概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团内民主的方式实现后形成的社会评价来体现其存在价值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组织的根本民主就在于选举的民主程度,公众评价的最初和最终认识都在于选举的民主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直选”是共青团组织的民主突破。“小三会”则更为直接,请青年直接参与对众多事务的评判,它的价值在于直接对基层团组织进行评价、对团组织所做的青少年事务进行评价、对自身权益的保障有权发表意见,并可获实施,这就是将组织工作,将青少年事务推向了公众,使它更广泛地获得被评价的机会,同时,能否得到较为满意的答复将直接衡量组织的凝聚力和认可度。

三、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一)促进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的方向设定
政治参与发展的程度,反映着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这是政治参与的量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对政治参与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考察。
一是参与人数。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首先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社会阶层被纳入到政治过程中。政治参与人数的增多是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政治参与的主体越大众化,就越能体现出当代政治参与的发展方向。
二是参与渠道。公民的政治参与必经一定的渠道进行。广泛的政治参与意味着有畅通的政治参与渠道。公民参与渠道的多寡及畅通与否与政治体系的构造有关。一般说来,政治参与渠道的发展体现为四种取向,即从封闭性向开放性发展、简单性向复杂性发展、非法性向合法性的发展、以人为中心的参与向以制度为中心的参与渠道发展。
三是参与层次。公民政治参与是分为不同层次的。从参与的范围来说,有基层参与、中层参与和高层参与。参与层次也可分为个体参与和团体参与。公民有组织地参与政治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向。
四是参与强度。参与强度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影响政治系统决策活动的程度和持续性,以及它对于整个政治运作过程的重要性程度。一般说来,参与强度与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有关,参与强度还与公民参与的主动程度有很大的联系。只有当公民处于积极和能动的主人翁地位时,公民的政治参与对政治过程中才能发挥有效的影响作用。
因此,要促进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发展,就当前而言,主要设定以下努力方向。
第一,扩大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范围,以提供青年更大范围的实践社会参与来不断增强青年实践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意识。
第二,在充分尊重青年民主观念、实现青年权益的同时,必须积极培养青年主动参与的意识,训练并提高青年作为政治公民的政治参与技能。
第三,加强青年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畅通现有的各种合法参政渠道,提高青年参与各级政府的政策执行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和监督比例。
(二)逐步探索构建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机制
1、推广试点居民区团组织“直选”,畅通社区青年参与社区事务的合法途径,不断深化团内民主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各种政治、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实现着自身的转型。共青团作为有着较强政治性的先进青年组织,担负着团结、带领、教育青年的任务,但是变化中的社会要求共青团对团员青年的权威,不能仅仅建立在其历史贡献所形成的资格上,必须要有现实的依据,让团员青年对共青团有新的认同感。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不论是组织权威,还是个人权威的形成,都必须通过民主的方式获得。因此,作为团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选举的普及将直接影响团内民主机制的建设,激活基层团组织的活力。
目前,全市有20多个居民区团组织已经进行了“直选”,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基层团组织要逐步从指定人选中超脱出来,要形成8小时以外的社区青年的凝聚地,关键是形成什么样的青年核心以及赋予社区居民区团组织怎样的内涵,所以“直选”是首要的选择。
其次,必须建立居民区团组织“直选”的配套机制。如前面所介绍的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居民区团支部的案例,在具体运作中,“直选”后,建立动态管理的组织机制很重要,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就是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由居民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亲自分管团工作,党组织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居民区党支部(总支)委员担任青年工作指导员。“直选”后逐步完善建立团组织的三级网络。一级网络:居民区团支部(总支)委员会——核心组织,由经过直选产生的居民区团支部(总支)委员组成;
二级网络:居民区团干事——骨干力量,由小区中热情高、能力强的团员担任;
三级网络:居民区团小组——中介桥梁,按照地域相近的原则,团支部下设团小组,这样保障了选举后的社区居民区运作。同时,相应建立了“居民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会议”参与制、居民区党组织会议列席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团青工作在社区的地位和影响,对居民区重大决策有发言权。
第三,团内民主要形成工作方法。如建立人尽其才的服务机制,在社区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方面与在社区青年中推荐优秀分子入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建立凝聚青年的运行机制,即居民区团组织要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发挥团组织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在社区教育、文化、服务、维权及特色工作等方面,设计内容丰富的活动项目,积极运作。
2、多方位试点“小三会”制度,不断提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在青年事务发展中的作用
卢湾区团委的“小三会”制度本身也在不断的试点过程中,“小三会”对在职青年的进一步参与的主题内容设计、青年权益的协调能力、制度的完善上还在实践中摸索。我们觉得这种试点是值得进一步探索和不断完善的,青年的政治参与的意识的不断增强不是一朝一夕可见的,而是通过长期的积累才能真正形成效果的。因此,应该积极提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在青年事务发展中的作为。
我们认为,青年是一个特殊群体,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又是受益者,同时也是培养者,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制度的形成一方面是组织不断培养和增强青年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途径,另一方面更是青年评价和认可青年组织的途径,这两者是相辅相成,也是开展听政会、协调会、评议会的宗旨所在。
鉴于上海青年政治参与状况分析和实施的试点工作,我们建议分层建立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即可形成市级、区级、基层(社区)三级“三会”制度。三级“三会”制度在机制上各有不同、内容上各有侧重。
同时,要探索建立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人才网络。任何一项事务的推进必须依靠人来推动,社区青年政治参与机制不断运作后,形成的将是一个网络,而网络的点需要具体的人来把握。我们认为,团组织以其特殊的政治性必须承担起这一责任,要积极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实践操作能力强的团干部队伍。团干部对于青年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既是服务者,也是推动者,也是被评价者。在试点过程中,已经对一些居民区团干部进行了工作的培训,从发展来看,这个任务是长期的。因此,在开展上岗团干部培训班、定期团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对团干部进行青年政治参与的有关理论和实践操作的培训。
当然,在以后的发展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社团在青年政治参与中的积极意义。将社区社团发展作为上海社区青年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并逐步探索试点,也是进一步扩大青年政治参与的覆盖面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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