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总结

   近年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办事效率、办事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我们成立了以为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及两山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人员变动后,我们及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始终保持了工作小组的健全。在此基础工业上,组建了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工作制度落实。我们年初结合制定工作计划,把政务公开工作一并纳入工作安排,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和年终有检查,并作为全年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并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廉政勤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守则》、《民族成份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信访调解制度》、《接待制度》等18项制度。2005年,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又对其中的5个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做到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三、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建立了政务公开栏,设立了举报电话,机关办事程序、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内设机构、各种制度上墙,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做到挂牌上岗。同时,我们还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实行政务公开承诺制度,设立了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内容具体。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如对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也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还公开了办事职责,以及办事结果、来访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办事讲原则、按程序、求实效,取得了一定成绩,园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开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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