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协议书

人力资源协议书

  甲方:x娱乐总汇

  乙方:x娱乐管理顾问集团黄仁志

  协议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为有偿回报,以每人次进场费1000元,共计 人,进场付一半,余款于20天内付清。

  2:
甲方以100元/人/天(每人次每天)人员签到待遇给予乙方,每天按实到人数为标准,签到10天一结。车费按实票报销或报销300之内每人。{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一个月

  3:甲方为乙方提供营销部总监一职,负责营销部。待遇:月薪15000元,营销副总及助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4:全场总业绩以130万元为基数,不超过按5%倒扣总监工资

  (5000元为限)超出部分按5%提成。

  5:每月每人订房任务3个,以30人为例。基数为90间,不达标以每间200元倒扣,达标超出以100元奖励。(按实际人数为准)

  6:乙方要确保人员的流失率不超过20%,引进数组营销,3个月内不主动离场(上班率不达到75%以上),甲方责任自负,达到上班率75%以上乙方负责。倒扣10000元。

  未尽事宜备注:

  本协议合同为双方认可(一式三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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