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标准

民主测评标准
  一、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标准
  在履行职责方面,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
把握全局和组织领导能力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认真执
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内部团结,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积极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突出。
    2、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
把握全局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执行
民主集中制原则较好,班子内部比较团结,联系群众和实际,工作作风较好;
能够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较好。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一般;
把握全局和组织领导能力一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识和能力一般;

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班子内部不够团结,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一般。
    4、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政策理论水平低;
把握全局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和谐社会能力较差;
民主集
中制原则流于形式,班子团结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负面影响,未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1、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纪律;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两手抓”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认真组
织实施;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显著,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有效解决党风政
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2、较好:较好执行党的纪律;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较好地履行“两手抓”职责;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比较明显,构建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注重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注意维护群众利益;

腐倡廉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
    3、一般:能够执行党的纪律;
基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履行“两手抓”职责;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一般,构建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政风方面存在某些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基本完成反腐倡廉工
作任务,群众满意度较低。
    4、差:执行党的纪律不严格;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明显不足,未能履行“两手抓”职责;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较差,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展缓慢;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现象较为普遍;
没有完成反腐倡
廉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
    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标准
    在履行职责方面,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
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强;
执行民主集中制,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深入基
层,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工作实绩突出。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
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较强;
大局观念较强,维护班子团结,深入基层,联系群众,
工作作风较好;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工作实绩较好。
    3、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一般;
有一定大局观念,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能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工作实绩一般。
    4、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较差;
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差;
缺少大局观念,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
重问题;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损失,未能完成年度目标,工作实绩差。
    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1、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强,认真履行责任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对分管范围内
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支持扰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
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2、较好: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较强,较好履行责任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较好成效;
对分管范围内党
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和不正之风能予以教育制止;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较好执行责任制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无
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比较严格。
    3、一般: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较弱,能够履行责任要求,基本完成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成效不明显;
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
违纪苗头性问题和不正之风制止不力;
对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支持不力;
执行责任制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差距,廉洁自律某
些方面存在不足,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够严格。
    4、差: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差,不履行责任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不抓不管;
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和
不正之风不制止,或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或对上级交办事项拒不办理,甚至阻挠;
不执行责任制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违
反廉洁自律规定或其它党纪法规,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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