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 方 :
乙 方 :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2011年 2月 26日9时许,甲方驾驶豫AF- 大众桑塔纳轿车,由西向东行至 段,即将停车时,由于雨天路滑,与行人邻居乙方相撞。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120 把乙方送到平顶山152医院进行医疗。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生活等费用28000圆,由此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甲方全部承担。现在乙方主动出院,关于以后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和 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期手术费、临产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壹万元整人民币。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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