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清史_2017年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2017年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8月19日讯: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2002年底,国家清史纂修工程全面启动。为此,中央编办于2003年批准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随之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主要负责清史纂修、审改和修订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和研究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北京市正式户口,档案在京正规存档机构存档。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四、报名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具有招聘考试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点击进入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jobs.newjobs.com.cn/)中的“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2017公开招聘”报名板块或直接点击报名链接地址(http://112.33.2.68:8083/mcprc2017/gab_yj_f.htm),按照操作提示报名。报名完成后,请将填写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打包以“姓名+已报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邮箱whbqszx2017@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7:00。

  (二)应聘人员准备1-3篇本专业论文(已发表的或毕业论文),一式三份,笔试当天进行提交。

  (三)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电话通知笔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所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笔试。初审通过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准考证等,以及专业论文一式三份,到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14层考场)进行资格复核,随后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时政与行政、专业知识、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测试。

  (五)面试。根据笔试和论文两门成绩打分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逻辑思维、学术观点、语言表达等方面水平和能力。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六)综合成绩按照笔试、论文、面试成绩合加计算。

  五、录用程序

  (一)根据综合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清史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如果笔试、论文、面试分合加低于基本分数线,经研究可酌情调整本次招聘职数。

  (二)在职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中国国家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62586001

  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及要求.zip

  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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