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2007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情况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办理。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及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4、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


  6、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和干部的教育培训。


  8、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9、编制并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10、承担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管理。


  11、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2、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13、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专项基金、规费征收和管理。


  14、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下属国土资源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


  2、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


  3、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执法监察的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4、指导国土资源分局(所)执法监察业务建设。


  5、协调各科室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事宜。


  测绘办公室
  1、实行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2、统一监管测绘市场。


  3、测绘质量的监督。


  4、测绘成果提供与使用的监管。


  5、查处测绘违法行为等。


  地籍耕保办公室
  1、负责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及土地统计,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及更新。


  2、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复核验收工作。


  3、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拟制和呈报。


  5、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的编制工作。


  6、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7、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


  8、负责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呈报工作。


  9、负责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呈报工作。


  10、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11、组织实施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及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工作。


  12、负责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中心
  1、承担土地划拨、出让等具体工作。


  2、负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区域内征地安置补偿及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4、负责征地拆迁争议裁决。


  5、负责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核发、拆迁公告的发布等工作。


  6、配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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