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共同体”实践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探索“共同体”实践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绍兴县漓渚镇中心小学

陈海桥 312030


【摘 要】推进“城乡共同体”建设,实现城乡教育和谐发展。(1)理念渗透,管理引领;
(2)搭建平台,促进互动;
(3)教师互派,培养名师。(4)评估合一,形成机制。

【关键词】“城乡共同体” 和谐发展 探索实践

当今人们关心公平,显然不会是平均主义的思考。当人们深为子女的成长前景担忧时,他们在问: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可以选择?温家宝总理在连任后的首场记者招待会上提出了“政府良心”说,给公平下了个定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就是政府的良心。”中央政府努力成为仁慈政府“有良心”政府,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已经在“花钱促进公平教育”。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我国两千多年前的“有教无类”思想,就蕴涵着教育社会公平的深意。如果教育不能指向社会公平,反而扩大社会差距,那岂不是背离了教育的初衷?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公平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教育部门要把怎样处理好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间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推进“城乡共同体”建设,旨在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发展的理念,通过统筹教育管理策略,创新教育管理模式,转变传统单一的管理体制,探索城乡间联合体办学模式,实行强强联盟、强弱联动,建立学校间的多渠道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已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间学校教育的优质、公平、和谐发展。

(1)理念渗透,管理引领。

“城乡共同体” 教育发展最终目的是先进教育理念的树立和带动,使农村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的动力。通过城区学校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影响农村学校教师,并渗透到具体的教学活动之中。“城乡共同体”学校定期互派领导干部相互学习、交流、参与对方学校的管理。“城乡共同体”学校发挥各自优势,相互支持,通过专题报告、座谈、参与管理、赠送教育教学设备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学校管理,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办学水平。同时通过签订结对协议书的形式,明确双方应履行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根据自身需求和发展提出结对互助计划,落实具体内容,扎实推进。城区学校必须积极主动与农村学校联系,毫无保留地为农村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帮扶责任;
农村学校必须自强、自信,练好内功,积极探求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以城区学校为依托,借助城区学校的力量提升自己的办学水平。

(2)搭建平台,促进互动。

建立学校领导研讨平台: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项研讨会议,双方学校领导每学期安排1-2次深入对方学校调查研究、指导讲学、学习取经等活动。建立教师互动平台:每学期举办专题讲座、观摩示范课、听课评课、课题研究等活动,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建立学生互助平台:利用学校团委、少先队、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开展手拉手、社会实践、同伴帮困互助等活动,促进“城乡共同体”学校多层面合作,使学生组织在相互交流中协调发展。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学校“备课组”建设,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实现教师集体备课成果、课件制作、音像资料等资源的共享。

(3)教师互派,培养名师。

二年内对农村学校教师轮训一遍, “城乡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名优教师作用,城区学校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挂职、支教,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开展教育思想的传授,为农村学校带出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初步形成各学科教学的“领雁教师”,以带动影响其他教师,形成自主发展的动力。农村学校也可选派先进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委派学习,加速农村学校“领雁教师”的形成与成长。

(4)评估合一,形成机制。

形成联席会研讨机制:学校领导定期研讨,列出工作日程,形成计划,进行实施。充分利用“以县为主”的经费管理优势,二年内要帮助农村学校基本完成网点撤并和学校设施建设。形成教育、教学开放机制:每学期各组织一次开放活动,主要开展以城区学校为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农村学校为诊课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开放交流活动。形成统一集体备课机制:“城乡共同体”学校成立学科先导小组,建立联片教研,统一集体备课,形成统一的课堂教学规范,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快速提高。形成学校个性发展机制:“城乡共同体”学校必须科学处理一般与个性的关系,努力创办有地方特色的个性化学校,深入探索,提高档次,使全县学校在普遍提升办学水平的同时,涌现出一批特色明显的个性化学校群体。形成资金保障机制:为推进“城乡共同体” 教育发展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工作经费有落实、有保障,确保“城乡共同体”工作长期、有效,学校应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保障“城乡共同体”实施。教育局也应设立专项资金,表彰和奖励“城乡共同体”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形成捆绑考核机制:“城乡共同体”学校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适时记载活动过程、成功经验及个案特例,认真总结,及时报道。也必须认真研究岗位考核与评价机制的统一。教育局对“城乡共同体”学校实行绩效挂钩,定期捆绑考核、及时总结研讨,组织专项评估,列入学校岗位考核范畴。

“城乡共同体”建设是城乡学校间联动办学模式的一次尝试与探索,必将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对于夯实教育基础,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功能,实现基础教育的公平化,让每位学生在家门口接受优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陈海桥 男 1965年2月出生,浙江省绍兴县漓渚镇中心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联系电话:0575-85x77,邮编:3x030,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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