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收看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看了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会上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监察厅的领导先后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前,省政府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协调和领导,还建立了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由省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2003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一定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下面,我受市教育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的委托,就如何贯彻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

  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千秋万代。而教育收费则是其中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关心和关注。搞好教育收费工作,对于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切实控减农民负担,打造教育诚信形象,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我们历来都是高度重视的。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已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98至2000年,市纠风办和原市教委连续三年开展了创建“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工作达标县(市、区)”的活动;
2001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部达标的基础上,各地又对达标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使学校依法收费观念日益增强,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日趋完善,基本形成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02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据统计,去年教育系统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方面,共查出违规金额108万元,处理违规金额69.3万元,清理违规收费补习班27个,减少学生交费6.35万元,清理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而减少学生交费6.52万元。受理群众关于反映乱收费方面的举报218件,查处乱收费方面的信访件20件,对3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全市教育系统不规范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乱收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和学校还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措施跟不上;
一些学校巧立名目擅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校摊派的现象屡禁不止;
一些地方还存在对乱收费监督查处不力,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的形象,而且还直接影响了教育的发展和教育的声誉及社会的稳定。因此,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号任务部署下来,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教育部和省有关部门先后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扎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其措施是十分扎实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坚决纠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支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确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我们要把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内化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之中,要把关心群众、关心老百姓、关心基层的工作认真落到实处。我们要看到人民群众衡量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标准不断很高,是对从事教育工作同志的尊重和信任,是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政治文明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在行动上要依法收费,在治理上要严格要求。特别是在我们宣传不够,社会上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决不允许任何地方和学校以办学经费暂时有困难为借口,再去搞教育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经费投入不足与收费的关系,不能因为工资欠发、学校公用经费紧张、危房改造资金不足等就转向多收费。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忽视和放松对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工作,更不允许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损害教育改革发展和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恶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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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切实抓住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努力完成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目标任务。

  省教育厅王斌泰厅长刚才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2003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工作目标是:通过治理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杜绝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努力实现学校乱收费案件数量下降、乱收费总金额下降;
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工作重点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超标准收费或巧立名目收费;
严禁任何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收费;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用学校收取的学杂费;
规范“小升初”免试入学办法;
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办法;
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这些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完全符合XX的实际,各级各地、各部门、各个学校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坚决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措施。只有充分认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才能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只要所有学校都按规定的格式对学校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进行全面公示,并且坚持不公示不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就一定能从源头上予以遏制。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统一”规定。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统一”规定的地方和学校,家长和学生就比较满意,凡不按“五统一”规定执行的地方和学校,收费上存在的问题就比较多,家长和学生都有怨言,学校管理上也容易出现漏洞。因此,今后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统一”规定,要做到该收的钱一分不少收,不该收的钱一分不收,彻底杜绝乱收费行为,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要继续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卡制度,学校所收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填到教育收费卡上,让学生家长明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3、不断强化代办费管理。代办费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需由学校统一代为支付并且由学生家长负担的费用,代办费的收取要坚持必要性和规范性原则。省、市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对代办费的代办范围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项目范围代办,不得随意扩大代办范围。不准学校教职人员代办学生保险,所有与学生有关的社会保险均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到保险机构办理。学校不得强行统一为学生代办人身保险、强行统一制作校服、强行统一征订报刊。代办费的收取实行多退少补,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代办费收支情况,学期中途不得向学生补收任何费用,学期结束要补收代办费,必须报教育、物价等部门批准。

  4、切实加强收费收入的管理。学校的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要认真建立本单位的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乱纪活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使用无财政监制章的收据或自制分割单对外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现收现支的现象,所有收费都必须使用正式票据,入大帐核算。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用“三联单”代替正规收费票据的行为。

  5、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掌握、具体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分数线,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择校生的人数占本校当年录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过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
在省制定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费用;
不得擅自招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各个学校自行其事,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标准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要坚持捐资助学自愿的原则,从根本上保证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性利用。

  6、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部门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去年四月份发出通知,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此十分重视,正式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和《XX市中小学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考核标准》。目前,全市的创建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今年全市省、市级以上重点中学(职中)、示范初中、实验小学(幼儿园)以及模范学校,都要对照标准逐条过细地进行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上述所有学校规范收费工作都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年内要达到验收标准。

  7、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收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谁乱收费就查处谁。对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乱收费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查处,对反映属实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切实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在农村基层中小学,要尝试推行滨海县教育局关于查处乱收费问题三个“一律”的做法,即:今后凡出现源于学校层面的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大小,次数多少,校长一律就地免职,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所收费用一律以现金退还到位,切实加大查处乱收费行为的力度。即使是非学校层面的乱收费问题,也要视情况,参照三个“一律”的规定去执行。坚决做到查处到位,绝不手软。

  三、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要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狠抓落实。要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两项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治乱”和“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努力实现全市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数量下降、乱收费金额下降的目标。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网络.com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的报告中指出要“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
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等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积极配合,坚决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是社会关注教育的必然要求,治理教育乱收费也是全社会在痛斥教育腐败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治本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法监察,使监察关口前移,切实防止乱收费乃至腐败现象的发生。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以纠风、治乱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在这个问题上,态度要坚决一点,措施要扎实一点,手段要严厉一点。今后,凡是教育乱收费的,要抓住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实践证明,我市滨海和响水等地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力度,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是一项有效的办法。今后,对出现重大乱收费问题的和对问题瞒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处的,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上一级有关领导的责任。因此,我们要求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构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强劲态势。同时,要培植规范教育收费的典型,弘扬规范教育收费的正气,积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形成纠创并举的浓烈氛围,以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第一要务”,确保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在这里,我先跟大家打个招呼,最近,省纠风办将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对教育、卫生、旅游系统的行风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关于教育系统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我们将根据省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专门发文进行部署。虽然行风建设的任务繁重,涉及面较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和最重要的任务。我们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措施实、效果好,群众就会满意;
如果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没有做好,群众就会对教育行风不满意。希望大家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迎接行风评议工作奠定较好的基础。

  同志们,这次会议结束以后,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6月30日前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上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具体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监察室,由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汇总,并向市各有关部门报告。今天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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