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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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x,男,1973年6月20日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供职于x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司法所,安监办。目前任x街道办经济科副科长,安监办主任。赵x同志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2010年度办事处年终目标考评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单位表彰和奖励。

       赵x同志是一位年轻的集知识型,智慧型,奉献型于一身的干部。他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敢为人先的使命感。                                                                        

       具体事迹如下:一,2003年3月,赵x同志任x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科长期间,经过常达三个月的努力,先后奔走于水司,工队,居民家庭,为韩北村29户居民彻底解决了自来水跑冒遗漏水费过大问题,使29户居民节约大量水费。2004年北西安市民政局评为民证工作先进个人。二,2005年赵x同志主导筹建长乐中路司法所,在筹建过程中,赵x同志忘我工作,常常加班到深夜,有时太晚不得不住在单位。经过半年的努力,司法所筹建完工,赵x同志也累得病倒了!他的忘我工作精神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三,2006年长乐司法所代表新城区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标准化司法所’。四,2010年3月,赵x同志转任x街道办经济科副科长兼安监办主任,在工作实践中赵x同志创造性的结合驻地单位实际情况,制作了‘长乐中路地区重点单位安全生产自查登记表’。要求驻地单位按月定期自查并填写完整后上报街道安监办。此项举措一是明确了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健全了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备案工作。此项制度已经在全新城区推广实施,得到兄弟街道办一致好评。在工作过程中赵x同志帮助驻地单位健全了安全信息员网络队伍。2010年长乐中路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无一起较大以上事故,年底考评中,x街道办被新城区人民政府评为‘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的称号。

        十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让赵x同志深刻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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