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商店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初中商店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学校商店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状异常的食品。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4、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6、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管理。

  7、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8、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值周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10、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商店管理人是商店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xx中学(盖章)         商店管理代表

  签字:              签字:

  201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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