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烟叶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川道产业发展的决定,增加川道农民收入,现就2009年烟叶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年,全县种植烟叶1.8万亩,收购烟叶4.4万担,实现烟叶产值2100万元,完成烟叶特产税420万元。

二、工作要求

1.以落实面积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各种烟乡镇要按照“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考核促进到位”的总体要求,引导各种烟村组做好土地流转,确保烟叶种植面积落实到位。同时,各乡镇、烟草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烟农做好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把烟叶这一“短、平、快”快项目作为区域重点产业持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以提升烟叶生产效益为切入点,坚持科技兴烟,努力提高投入产出比,激发农民种烟积极性。各乡镇、烟草部门要动员引导农民群众在品种改良、“两段式”育苗、规范化移栽、科学管理等环节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规范化烟叶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水平和质量。

3.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不断改善我县烟叶 生产环境,促进现代烟叶生产技术广泛应用。烟草部门要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密集式烤炉、烟田道路、水窖及烟田水利设施等项目,重点抓好烤炉建设和改造,着力解决烟农烘烤设施匮乏、烘烤工艺落后、烘烤质量不高的问题,努力提高烟叶烘烤质量,增加种烟收益。

4.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扶持补贴政策。要按照烟草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扎实地落实好每一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在烟草专用肥、烟种、农药、地膜等物资的发放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格把关,足额到位,公示监督,切实做到专物专用,烟叶产前投入物资全部足额应用到烟叶生产之中。

5.继续落实好烟叶特产税返还政策,激励并调动各有关乡镇、村组、部门抓好烟叶生产工作。**年,县政府将继续按照县乡各40%、村组和烟草部门各10%的烟叶特产税返还政策执行。

 

 

推荐访问:烟叶 农业局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