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

  2008年是实行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的第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市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1-10月份以来,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上作了一定的工作,现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我市支农专项资金首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全部实行报账制。采取的措施:1、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核算。实行专户管理、专人专账核算、并与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做到专项、专款专用。1—10月份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支农资金专户累计拨入资金30笔,金额共计9,924,780元,累计发生支出16笔,支出金额3,419,138.40元。预付项目资金共18笔,金额共计212万元。2、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资金原则上不直接下达到项目单位,必须由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支出进度,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和审核确认,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启动项目实施和竣工报账的管理制度。3、确定专人全程监督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财政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支农专项立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1、套取专项资金现象仍然存在。团结水库水毁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未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自行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才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由于此项工程属隐蔽工程,工程完工后无施工记录,也不能通过现场测量估计,最终不能进行项目验收报账。2、支农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全面铺开难度大。由于受财力、物力的制约,我市财力相对较弱,目前还处于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状况,没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其他方面的投入。而支农项目的监督检查是一项专业的,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虽然成立了支农资金报账监管中心,有专人负责,但是支农项目的监督检查是经常下乡进行,因局机关人多车少,交通工具都是通过统一调配使用,而项目监督检查的出行就不一定有保障,无形当中加大了项目监督检查的难度。涉农部门对支农资金实行报账制的认识不足,很多部门认为支农资金全部进支农资金专户,削弱了他们的权力,而增强的财政部门的权力,在项目监督检查中配合不极积,没有及时进行项目验收,人为造成项目期限延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目前进行的时间还比较短,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签,我们还需要在改革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三、对策及措施

  1、政绩评比与支农项目情况统一评价。把支农项目的实施情况与领导的政绩相结合,作为政绩考核一项评价指标。对于支农项目实施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而项目实施情况不好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2、加大对支农项目监督管理的投入。加大队伍建设,对干部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政策水平。3、增加透明度,实行项目责任制。把握时机进行项目公示制的扩行,项目与责任人相挂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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