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机关效能建设做法和经验

  福建省的效能建设最早是从漳州市开始的。1999年该市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提高了行政效率,推进了依法行政,改进了机关作风,对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2000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8月3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福建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引起了良好反响。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把效能建设作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出发,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目标,建立行政效能保障体系,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当时的省长习近平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各级党委、政府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
  三是以提高机关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和深化工作内容。效能建设作为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其工作领域和内容是随着效能建设的深入而逐步拓宽和延伸的。一开始着重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机关作风;
实施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随着效能建设的深入,他们把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来抓。通过政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拓宽和深化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内涵。
  四是认真搞好机关效能投诉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省、市、县三级包括直属各部门都设立专门的效能投诉机构,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2002年,全省共受理投诉18775件,办结率为94%,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全省各级投诉机构还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473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6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省共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9457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3402人次。
  五是建立健全效能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把效能建设与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制订下发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把对公务人员的考评和奖惩同干部使用相联系。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省给予诫勉教育453人,效能告诫207人。
  福建省开展效能建设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机关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作风明显转变,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得到体现;
二是改善了投资软环境,吸引了外来投资,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是有利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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