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在全市开展2006年全民健身月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实施计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2006年全民健身周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份在全市开展2006年全民健身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
  二、时间:2006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有组织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要积极宣传和推广适合群众健身需求健身项目,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在活动月中,市本级将开展以下活动:

  1、举行2006年XX市全民健身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健康家庭健身赛(6月17日上午8时于XX二中)
  2、举行XX市“恒泰杯”篮球联赛
  3、举行XX市新农村示范村领导干部体育比赛
  4、举行XX市送体育下乡活动
  5、开展社区系列体育竞赛活动
  6、创建XX市首批村文体俱乐部
  7、组队参加衢州市科级领导干部乒乓球赛(6月10-11日于开化县)
  8、组队参加衢州市第四届县处级干部乒乓球赛(6月16-18日于常山县)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的主题,加强全民健身和奥运知识的宣传,加大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宣传栏、张贴标语口号、体质测定、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广和普及科学健身方法。


  (三)对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的三个重要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群众身边健身场地建设,二是检查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的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建设,三是检查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情况。


  (四)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在乡镇、村开展农民喜爱的健身活动,推动城乡互动,在农村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五)活动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市体育局,以便总结表彰。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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