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国税效能建设

随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市区税务分局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下工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区分局对各项涉税业务进行了梳理,工作环节该减少的减少,办事程序该简化的简化,办事时限该压缩的压缩,同时,加强税风税纪监督检查,严格各项责任考核,切实解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减少工作环节。针对纳税人提出的在领购发票过程中,手续繁琐,纳税人楼上楼下不方便等问题,经请示市局,下放审批权限,将初次领购审批权由局长交给管理科长,将专用发票领购的事前审批为事后集中审批,并设计一枚发票审批专用章,代替公章交管理科保管、使用,免除了纳税人楼上楼下来回奔波的劳累,受到纳税人的高度好评。针对目前分局征管范围实际情况,为减少纳税人因办理涉税业务时要涉及多个窗口,分局在原“一人一窗一机”的基础上,推行了“大一窗”管理,办税服务厅窗口职责实行“全能化”,将认证、报税、申报、发票发售和涉税申请归于综合窗口,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简化办税程序。大力推行网上纳税申报,纳税人不必每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只要在自家的电脑上轻轻一按鼠标,就能完成申报事项。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权限各项政策。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活动,对原税务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制定制度,依法简化办税程序,并成立专门的项目审批小组,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压缩办税时限。制定了《办事限时制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涉税申请办理”、“发票发售”等涉税业务,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分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鉴于分局管辖范围的调整,为方便一些在较远农村的纳税户的实际困难,分局制定了《办事延时制度》,中午休息时间轮流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使纳税人随时办理纳税事宜。四是严格考核。完善了《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数据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结合《市区税务分局目标管理责任和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按月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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