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扎实搞好以工代赈示范村工作若干承诺报告

XX县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搞好以工代赈示范村工作若干承诺的
报  告

省以工代赈办:
  我县以工代赈项目自开始实施以来,在省、市以工代赈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既改变了项目区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又逐步实现了农民脱贫致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为认真落实你办2006年2月21日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广泛共识,现向你办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加强领导。县上成立以县长为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以工代赈办主任为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人事局及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县以工代赈办负责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配强班子。示范村一旦比选确定,相关部门将深入示范村,认真听取当地群众对村级班子在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奉献精神等方面的意见,凡群众不满意超过30%的,将迅速予以调整。如当地没有合适人选,将从县级部门选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层以上干部到该村任职。同时,县委将充实、配强示范村所在乡镇领导班子。
  三、保证投入。在以工代赈资金投入示范村的同时,集中部分涉农项目和资金,适当安排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以工代赈示范村建设。同时,以工代赈办的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严格管理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财政报帐制,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特此报告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推荐访问:以工代赈 搞好 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