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05年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

为了解我县2005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执行情况及工作质量,掌握各级医疗单位传染病报告水平,为制订控制传染病防治规划、落实防治与管理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漏报调查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情况,掌握漏报现状,为疾病控制工作提供较为准确的疫情信息。
  二、调查内容和方法
  1、调查时间要求: 2005年7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一次。
  2、调查对象:2005年7月,县、乡各级医疗单位对本辖区或本单位1-6月门诊日志和病房入出院登记中的病人组织传染病漏报报查;
 11月份对本辖区或本单位1-10月门诊日志和病房入出院登记中的病人组织传染病漏报报查。
  3、调查方法:
  ①凡建立有病例档案或门诊日志的医疗单位,查门诊(内科、儿科、传染科、肠道门诊)、住院部登记,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该院防保科和县疾控中心收报登记核对,凡无记录者视为漏报病例。
  ②凡无门诊日志的医疗单位,采用核对相关科室的化验记录或病历的方法查出漏报情况。
  4、调查指标:
  ①医疗单位漏报率(某病)=   
②迟报率(某病)=   
三、调查步骤
  a)、组织调查组:本年度调查由分管领导为组长,防保科负责人和疫情管理等人员为成员,按实际情况可分为若干个小组。
  b)调查前进行短时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标准,掌握调查方法和填表要求。
  c)资料收集:收集调查中的表格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并加以简单分析。
  d)总结报告:依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单位并进行返馈或通报。
  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登记表。
  二00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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