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公用房清理工作动员讲话

    对市直单位公共用房资产进行清理,认识和理解有一个过程,观念的转变也有一个过程。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深入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使广大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要把公共用房资产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一个党组会,成立一个班子,亲自抓好清理工作,并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检查指导,做到层层负责,件件落实。对清理工作敷衍塞责,领导不力,执纪不严,影响工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
    公共用房清理工作牵涉的单位较多,业务性强,而现产权管理单位领导和具体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变化较大,时间跨度长,原始资料难以收集完整。这就需要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理,各方面也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为组织和推动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直机关公共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已从市纪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土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地局、房产局抽调专人组成清理小组,在市行管局集中办公。各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管理人员具体办理清理登记工作,同时在清理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热情参与,提供线索,通过多种手段,摸清底数。
    四、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直单位公共用房资产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政策性强,必须严明纪律,令行禁止。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凡是管理权属国有或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的房地产,无论资金来源渠道何处,都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资产清理期间,各单位房地产交易、处置、过户、变更等手续一律冻结,土地、规划、城建、房产等职能部门要坚决把好关口。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变更房地产;
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国有或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的房地产;
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转移或销毁账目;
严禁设置障碍,干扰清理工作正常开展。对违反上述纪律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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