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着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这个会议,几位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精神很重要,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很抓落实。下面我就财政部门如何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作个发言:

  一、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工作,具有着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是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必然要求;
是使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是我们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奋斗目标。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已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达到12.22 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8.06亿元,年均递增19.66 %;
占当年教育总投入的比重达到71.42 %,比1999年提高22.67个百分点。二是采取超常措施,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采取县级统一发放,优先教师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改善了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较好地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三是规范收费和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全市推行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明确杂费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
建立了各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但是,目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全市来看主要是:财政投入总量不足,教师津补贴发放部分区、县(市)财政没有纳入预算安排,没有完全到位,学校公用经费安排不足,保障范围偏窄;
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水平差距过大;
部分学生还在危房中上课。

  今天,政府专门召开这个工作会议,充分表明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的坚定决心。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落实到位。

  二、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机制的内涵

  中央明确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改革原则,要求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县区。这一保障机制,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便于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监督检查;
充分体现了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下面,我讲一下我市实施的具体内容:

  1、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除由中央全额承担的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外,涉及我市的经费保障项目有两个: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全免杂费后,财政补助公用经费)。

  2、我市中央、地方(含省市县部分)分担比例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地方分担比例为5:5;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中央、地方分担比例为6:4。

  我市地方分担比例:按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石门县为一类县,由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
其他八个区、县(市)包括西湖、西洞庭、德山和柳叶湖度假区是二类县,由省、市、县按6:1:3比例分担。

  3、测算办法

  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农村小学生×生均校舍面积4.5㎡+农村初中生×生均校舍面积6㎡)×年危改发生率3.3%×300元/㎡。在全省测算时已扣除2005年已改造危房面积,测算出我市校舍所需改造资金。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农村小学生×200元/生+农村初中生×275元/生+县镇小学生×230元/生+县镇初中生×305元/生。这个生均经费标准据了解只能管07、08年,2009年中央将出台新的公用经费标准。

  按2004年底学生数测算,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为266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133万元,区、县(市)配套369万元;
经常性公用经费为13896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556万元,区、县(市)财政承担1542万元。

  4、实施时间: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06年起实施;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从2007年春季实施;
③城区包括市城区、武陵区、德山城区和津市市城区市政府研究暂不实施。

  三、把深化保障机制改革,作为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从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始实施了。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筹集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负有重要的职责。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求做到四个到位:

  (一)协调配合到位。这项改革涉及许多部门,财政部门尤其关键,没有经费作后盾,保障机制无法建立,因此,财政部门要及时与教育等部门沟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齐抓共管,共同把工作做好。

  (二)资金保障到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财政已按应承担的资金编入了预算并将会及时到位。因此,要求区县(市)财政部门要立即研究具体的办法,统筹落实应承担的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保障机制到基层不走样。同时要求区、县(市)财政原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拨付,只能增加不得减少。这里要强调的,教师的津补贴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津补贴一定要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按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发现谁没有纳入预算发放,将由市财政通过一定途径来补发,再通过市财政决算或其他方法予以扣缴。

  (三)经费管理到位。在各级财政收支压力仍然较大的情况下,拿出这么多的钱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实很不容易。钱多了,更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次改革,要求经费管理以县为主,既加大了县级的责任,也为今后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下发了加强经费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用来规范经费管理各项工作。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特别是一定要按要求在国库统一开设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户,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监督检查到位。区县(市)财政部门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做到公开透明,要把经费投入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经费安排使用、中小学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认真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志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仅关系到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同时也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推荐访问:经费 农村义务教育 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