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七届”: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四中全会”: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

“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精神”:会议的精神,即会议的指示,会议所倡导所传达的内容意义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但根据需要,也有可能召开两次(如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都是2008年召开的)。

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

三、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

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六、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七、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八、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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