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月考核实施办法

对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评的目得意义

  对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月考核,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是为了进一步督促基层党组织围绕我厂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集团公司和我厂实现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评内容

  考核从制度建设、党建活动、思想政治、党风党纪信访稳定、关心群众、团青建设六个方面进行,测重以实际效果为主。

   三、考核范围

   厂属基层党组织。

 四、考核方法及分工

    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月考核排序的方法进行。

    2、考核采取部门考核,考核领导组组长核定结果的方式开展。

    3、实行考核汇总结果与奖罚挂钩兑现。

   考核分工及分值划分:

   1、制度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10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2、党建活动由组织部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60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3、思想政治工作由宣传部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10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4、党风党纪信访稳定由纪委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10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5、关心群众方面由工会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5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6、团青建设由团委负责,于每月底前考核一次(5分),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反馈到组织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五、考核纪律与监督

   1、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并及时向汇总部门提供考核数据。

   2、在考核工作中,不准考核人员弄虚作假、向组织提供虚假数据,造成考核结果失实。

   3、考核组组长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并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考核领导组及机构

 考核领导组:

  组长:党委书记 厂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综合办主任、纪检专职委员、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下设考核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担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

         1、组织部考核实施细则

         2、宣传部考核实施细则

         3、综合办考核实施细则

         4、纪检考核实施细则

         5、工会考核实施细则

         6、团委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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