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话

  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一次规格高、规模大的重要会议。刚才,孙平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孙平市长的讲话,系统地总结了近四年来我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进步和新成效,客观地分析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全面地安排部署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特别是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省民委曲木车和副主任亲临大会指导,并在刚才的重要讲话中对我市近年来的民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们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义、作用、任务和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上,市政府还对2002年以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50个模范集体、125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盐边县政府、市电业局、市交通局、攀钢(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介绍了加强民族工作的经验、做法。这次会议开得很隆重、很紧凑、很团结、很和谐、很成功。下面,我就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五点意见。
     一是要通过深刻认识我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孙平市长和曲木副主任在讲话中都明确指出,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地区,少数民族的种类很多,少数民族人口及其居住区域占全市总人口和幅员面积的比例较大。我市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对全市乃至全省的发展与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自觉地把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地推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
     二是要通过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2006〕2号文)和孙平市长在讲话中都明确指出:“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主体是县区”。各县区要按照这个要求,尽快建立民族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抓紧制定好本县区内民族地区的发展规划,并切实抓好执行和落实。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帮助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孙平市长提出的“对民族地区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要比汉族地区增加一倍”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十一五”期间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400元以上指标的实现,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要通过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标任务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市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对“十一五”期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把这次会上提出的“实施民族地区通水、通电、通路、民族村小校舍改造、民族乡镇卫生院改造和民族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等重点建设任务,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层层分解落实下去,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齐心协力、集中精力抓好这些目标任务的执行和落实,真正把这次会上部署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头上。要从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抓落实,从一个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抓落实,坚持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解决几个问题,办成几件事情,逐步解决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壮大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实力,逐步缩小民族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
     四是要通过进一步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以民族乡、村两级为主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民工委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健全、上下整体联动、通力协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真正把党和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是要通过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6月份到我市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也决定建立并严格实行民族工作督察督办工作制度。从今年开始,今后每年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和民宗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督察组对这次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2006〕2号文)的落实情况、对已经确定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察、综合督察和跟踪督察或挂牌督办,对执行落实不力、完成任务不好的,要建立并实行责任查究制度。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反馈,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在认真调查分析,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后,于4月1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民宗委。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共同把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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