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与机关部室、所(站)、工区正职签订责任书

分管领导与机关部室、所(站)、工区正职签订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公司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与公司机关部室、所(站)、工区正职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机关部室、供电所(站)、工区(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方针与原则

1、在工作中,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认真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江西省电力公司电气两票管理规定》、《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江西省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等工作要求。

3、始终坚持把安全置于工作首位,认真组织抓好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辩识与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基本原则。

4、从我做起,认真学习遵守《员工安全生产工作守则》,坚持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以“零违章、保零事故”,坚决查处违章、制止违章,直至杜绝违章。

   三、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2、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国务院302号令的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3、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企业要逐级签至机关部室、所(站)、工区、班组;
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谁组织、谁负责”;
“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基建施工、生产运行、维护检修、营销服务等管理专业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履责到位,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风险分析和安全策划,把风险分析到位,把管控措施定实。 

5、扎实开展“三项违章”(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大排查活动,深挖细查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背后深层次管理原因。

6、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体系建设,队伍配齐、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配足。 

7、狠抓事故、障碍、未遂、违章“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坚持说清楚制度,加大通报、考核力度;
完善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总结反违章工作成功经验;
加强各级安全稽查队伍建设,加大违章稽查力度,严查关键时段、关键人员、关键环节违章行为,实行“督查、曝光、分析、处罚、教育、改进”反违章闭环管理机制,力促以“零违章”保“零事故”。

8、认真完成好公司部署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 

五、考核

发生安全事故、障碍、未遂、异常及违章等,按照《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

六、备注

本责任状期限为一年,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第一责任人留存,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

  xx县供电公司分管领导           机关部室、供电所(站)工区第一责任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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