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平安建设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紧迫感
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指出,我国社会在总体平稳中呈现出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敌对斗争复杂的特点,要求我们对此有清醒认识,保持高度警惕。比如,上周五下午,拉萨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就是具体表现,这起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境内外“藏独”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破坏西藏稳定、制造分裂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根据自治区向巴平措主席通报的情况,暴徒共砸烂、烧毁车辆50多辆,纵火300余处,焚烧民宅、店铺200多间,烧死或砍死无辜群众13人,有数十名执勤公安民警受伤,有61名武警受伤。目前,尽管事件已经基本平息,但给当地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各族群众带来了极大伤害。今年初,市委俞书记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建设推进大会上讲话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一些内外交织的矛盾和问题不断积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大量存在。比如,前一阶段在发生的磁悬浮事件,项目还在论证之中,有人却故意扩大事态,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感到,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对当前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的判断,对于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尽管当前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治安处于受控状态,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从政治稳定的形势来看,面临着严峻考验。比如,去年发生的“908”喷涂反动标语案,尽管经过不懈努力破获了案件,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很大。比如,今年2月底,在盛桥一村又发现了30多份“法轮功”的宣传品,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生,这充分说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还很猖獗。对此,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今年大事多、要事多,我国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举办第29届,迎来建区20周年,举办第六届国际民间艺术节,我们一定要把政治安全放在政法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加强人民安全防线建设,严防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严防敌对势力向基层群众渗透,确保各项大事、要事的安全。
从社会稳定的形势来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矛盾相互牵扯,群众的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相互交织,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将不断出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在全国“两会”期间,我区发生了5人次进京上访事件,其中有的是稳控对象失控造成的,有的是事先没有预料到的。特别是今后几年仍然是各类人群高度集聚、人员结构复杂多变的时期,这将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矛盾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化解。因此,维护的社会稳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治安稳定的形势来看,我们感到比较严峻,主要是当前刑事案件的发案量仍在高位运行,一些居住小区的治安防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以及街面的治安防控等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据初步统计,去年全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6673起,同比上升12.4%,立案的绝对数在全市19个区县中排名第8位。据调查,全区现有居民住宅小区511个,治安防范建设达标率仅为24.9%,部分达标率也只有20.5%,普遍存在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难度大,技防措施建设推进难,物业保安队伍建设不完善等问题;
全区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3628家,夜间安排的值班人员属于摆设的近50%,保安队伍中属于持证上岗只有40%,普遍存在技术防范措施薄弱,重要部位防范问题突出,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缓慢,企业仓库安全防范措施严重不到位等问题;
全区现有巡逻人员3907名,目前还满足不了巡逻任务的需要,加上警务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使得治安形势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对此,我们要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下决心打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人民战争”,努力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同志们,我们确定的“四个更”的奋斗目标,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社会更加和谐”。如果社会矛盾日积月累、治安形势继续恶化、刑事犯罪活动猖獗,那就会直接影响“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取得成效。
二、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着力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俞正声书记要求全市政法战线按照中央的部署,联系实际,围绕大局,扎实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的工作大局,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努力实现“四个更”的年度目标。我们的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要始终围绕这个大局来谋划、来推进,坚持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第一目标,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把中央、市委提出的“五个着力”的要求落到实处。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主动预防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情,事先有准备就能成功,否则就会失败。毛主席关于“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的论断,是指导中国革命战争取得胜利的一条宝贵经验。我们推进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也一样,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力争全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比如,中央综治委、市委综治委部署今年3至9月集中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就是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排查报告、检查督办、问责查究等制度,切实做到发现预警早、解决报告早、处理反馈早。比如,中央政法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政法综治舆论宣传工作的要求,召开了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们在抓推进、抓落实的过程中,要与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周”、“宣传月”、“宣传季”等活动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入耳入脑,人人都有警戒之心,着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比如,我们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舍得投入肯定不行,但是不能简单地依靠投入,要研究和梳理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群防、警防等措施之间的关系,充分整合各种力量和设施,形成合力、打“组合拳”,不能单打一、各自为战。在这个方面,综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考虑,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主动做好预防工作。
二是在严厉打击上下功夫。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因此,面对我区刑案高发的情况,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必须“重拳出击”,否则,就难以扭转刑案高发的局面。比如,发生在街面上的“两抢一盗”犯罪,不仅给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伤害,也给周边群众造成了心理阴影。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治安隐患比较多,那么多“黑车”、“摩的”,一旦有诱发因素就会产生犯罪事实,如果我们不加强整治、不严厉打击,不仅发案数量下不来,而且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可能还会加重,对我们地区的安全感会进一步下降。比如,发生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盗窃案件,犯罪分子猖獗到疯狂状态,不是暗里偷偷摸摸,而是明目张胆开着车子到库房里去装货。还有个别党政机关,安全防范措施和保安人员形同虚设,出现整个楼面办公室被盗无一幸免的情况,不仅偷了公共财产,还偷了机关人员放在单位的私人财产。这类案件很典型,教训也十分深刻,希望涉案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检查,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整改,再出现类似案件,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如果我们的党政机关连自己的“家门”都照看不好,那人民群众怎么能放心我们的公共管理?我们要多从自身查找问题。当然,公安部门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要坚持“严打”方针,在现有的警力条件下,科学调配力量,正确研判形势,周密实施计划,对刑事犯罪和恶性案件必须连续不断地“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三是在有效调解上下功夫。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我们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我们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我们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就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在心理上、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行动上融入群众,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时,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工作预案,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政法各部门要超前介入,大胆建言,针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梳理,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千万不能有等、靠、要、推的思想。政法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后盾。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更加注重运用调解的手段来化解、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平息群众的过激情绪。
四是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我们说,要下决心打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人民战争”,就是要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主力军作用,综治成员单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我们说,如果的老百姓都行动起来,人人都关心的社会治安,人人都有警惕和防范之心,那就是实现了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今天会上,印发了先进典型的书面材料,要认真总结推广,在此基础上,今年争取把没有发生治安案件的村(居委)从18个扩大到36个,以后每年都逐步扩大,努力实现全覆盖,这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发动起来了。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今年平安建设的10项实事,其中有6项是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们要继续加强落实,还有新增的4项,分别是:规范小区物业保安建设管理,拆除农村地区严重违法建筑,严打娱乐休闲场所涉毒违法犯罪,取缔美容、美发等无证照经营活动。这些实事项目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已经作了部署和安排,责任单位涉及到公安、工商、建设交通、劳动保障、卫生、房地等部门,基层党委和政府都负有主要责任。对此,各街镇和责任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五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没有公平正义,就难以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切司法工作的生命。首先,要提高自身执法公信力。应该说,的执法司法水平总体是比较高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提升的空间。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严格、公平、文明执法,把公平正义体现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项纠纷中,努力树立公平执法的良好形象。其次,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多出便民利民之策,善办护民安民之事,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制度,保障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水平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政法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全局上来谋划,定期听取汇报、梳理问题、研究对策,推动各部门落实好稳定这个第一责任。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统筹兼顾,凝聚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要加强检查考核,以今天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逐项检查,加强指导,努力实现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要进一步营造遵法守纪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知法,带头依法行政,带头依法办事,配合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尊重政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和处理,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要进一步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作用。政法综治部门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是维护稳定、保障平安的主力军。要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整体形象。要加大对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同时要主动关心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心、安心地投入到打击刑事犯罪、保卫一方平安的各项工作,努力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区政法工作暨平安建设推进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陆 学 明
(年3月21日)
一、2007年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回顾
过去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社会更加和谐”这一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了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1、刑事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区政法各部门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区公安分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79人。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成功侦破“908”专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152件167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325件2104人。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23件,判处被告人1867名。区国家安全分局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侦破了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
2、信访矛盾化解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滚动排摸梳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104件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矛盾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推进领导带案下访工作,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努力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全年化解一般矛盾141件,化解率为83.4%。群众到区集访基本受控,去京访及到市集访量明显减少,到区政府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控制。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疏导和化解民间纠纷5300余件。对中央交办的王洁非正常访涉法涉诉一案,在全市率先得到化解,受到了中央督查组和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3、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区关于开展村(居)委“六无”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广泛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加强社区保安队、社区综合协管员等六支队伍建设,在公安派出所组建摩托车巡逻队和便衣巡逻队,在居民小区总结推广“三必”责任制,顾村、月浦、大场等镇积极组建护村队;
大力推进村(居)委“六位一体”综治室建设以及居民住宅楼电控防盗门和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全年建成“六位一体”村(居)委综治室158个,社区警务站44个,安装电控防盗门9490扇,建成派出所图像监控系统8个、前端监控点395个,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区城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科技防范体系。


4、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一是拆违工作取得新突破。去年,全区共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5.27万平方米、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3.39万平方米,新的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新一轮拆违整治工作已于去年八月启动,正在扎实而富有成效地推进。二是大力开展以突出治安问题、来沪人员服务管理、“群租”隐患以及地下非法食品加工窝点为主要内容的夏季专项治安整治行动,查处“黄赌毒”治安案件1730起,整治“群租”1190户,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554户(次)。三是切实加强来沪人员和房屋租赁管理,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试点工作,全年办理居住证39万余张,办证率达69.4%。四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年死亡事故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12%和5.88%。
2007年,全区广大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以服务地区经济建设为中心,尽心尽职,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七大、特奥会、女足世界杯等重要节点、重大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刑事案件仍然呈高发态势。刑案总量升幅较大,“八类”案件尤其是“杀人”、“两抢一盗”案件居高不下,仍然是影响当前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673起,同比上升12.4%,其中“命案”和“两抢”案件同比分别上升46.4%和44.9%。二是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因征地动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企业转制等问题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仍呈上升势头,以侵害社会不特定公众利益为目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类型的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区信访部门共接待群众来信4329件,同比增加1.1%;
接待群众来访3924批10240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5.9%和11%。三是拆违控违任务仍然比较艰巨,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干部对拆违工作存在等待观望心态,工作还不够重视,力度不够大,进度不够快;
控制来沪人员有序流动还缺乏有效抓手,2007年来沪人员总量比上年度增加了7.8万。来沪人员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占我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8.9%。四是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比较薄弱,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力度、监管方法、监管效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到位,安全生产还存在隐患。去年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9起,死亡32人,并发生了“526”火灾事故。
二、年度政法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深入推进“四个更”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我们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北京,以及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建区二十周年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并将举办第六届国际民间艺术节。今年大事、要事很多,维稳任务更重,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1、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社会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实现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目标,努力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为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2、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以社会安定、城乡安全、人民安居为核心的“四个不发生、三个下降、两个提升”的目标。四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拆除。三个下降:群体性社会矛盾总量有所下降;
刑事案件特别是“八类”案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两个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有所提升;
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提升。
3、工作重点:
第一,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去年我区的治安形势比较严峻,今年一、二月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进行研究,并部署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集中调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委政法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和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八项措施,即将下发。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的要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实事工程为抓手的平安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八项措施,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最近,中央综治委发出通知,部署今年3-9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两个排查”(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加强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兵力,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不间断的集中专项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政法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绑架等各类刑事犯罪,切实提高“命案”、“两抢一盗”等案件的破案率。要深入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制止“法轮功”顽固分子聚会、串联、传播等非法活动。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据公安分局的调查分析,07年发生在居民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以及街面的刑案占全部刑案的74.53%。由此可见,这三块的治安防控工作搞好了,刑案总量就能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就会上升。因此,必须在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构建覆盖街面的巡逻防控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快居民住宅电控防盗门和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并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整合各种治安辅助力量,织密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网络,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使街面犯罪明显减少,“零发案”社区明显增加。
第二,以强化源头管理为抓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落实排查预警制度。要健全灵敏有效的预警、调处工作机制,在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到横向到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纵向到楼组、村民小组。要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信访矛盾分析排查制度,做到排查与调处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矛盾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二是建立健全领导信访责任制。完善各级领导“包案”和“下访”长效机制,继续落实政法部门与街镇结对化解矛盾和涉法涉诉“包案”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讲评等制度。三是继续坚持每周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周四区党政领导接待日的跟踪、督查、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提高信访矛盾的化解率,切实解决群众的“三最”问题。四是拓展社会矛盾化解载体。要完善区对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的考核办法,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机制,进一步形成“大调解”工作合力。
第三,以整合资源为基础,切实提高来沪人员服务管理效能。中央、市综治委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底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今年四月中央综治委将在广州召开工作推进会,市综治委拟于六月份召开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今年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三个重点是:一是提升服务内涵。要在总结庙行镇康家、场北两个村集中居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城市工业园区和罗泾工业园区集中居住点建设,不断强化用工单位保障来沪人员居住待遇责任,逐步改善来沪人员居住条件。年内完成城市工业园区集中居住点18000平方米建设,启动罗泾集中居住点前期筹备工作。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区房地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对居住小区的日常管理和防范,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制度,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群租”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租赁治安责任承诺书》签约工作,强化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要认真落实区人口办制定下发的《来沪人员服务管理抄告制度》、《房屋租赁公示、挂牌制度》、《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四项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强来沪人员登记、查验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情况掌握率和信息采集率;
要坚持凭居住证办理就业、营业执照、子女就学等手续,进一步提高办证率;
要坚持涉案人员倒查制度,区公安分局每月要对来沪人员中的涉案对象实行倒查,每季度作一次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
要根据来沪人员就业状况、经济收入、现实表现、有无前科劣迹等基本情况,加强分类管理;
要落实抄告制度,公安、工商、计生、城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抄告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共筑社会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第四,以开展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拆违控违工作。违法建筑、群租、违规房屋租赁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源头。今年,我们要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仍然要坚持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已将上述三项内容列入-2009年区综治委与街镇、有关委办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内容,继续列入年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调整了区村(居)委“六无”平安创建活动内容,在原来“无新的违法建筑”内容后增加了“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并列入年来沪人员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中去。做好这项工作,一要确保拆违整治任务的完成。要认真落实区委“年底前全面拆除违法建筑”的要求,以创建“拆违达标行政村(居)”为动力,以拆除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为突破口,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拆违的示范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二要建立全方位的控违机制。健全区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三级责任体系,建立对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违法建筑,企业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城区及城市道路两侧范围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处置机制,以及对违法建筑信访举报受理和分转查处机制。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要把行政村和居民小区的拆违达标率作为年拆违控违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切实把拆违控违工作成效与单位评先创优挂钩,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拆除”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以查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要夯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监管体系,继续完善街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力争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切实扭转镇、街道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无人管、不会管的局面。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形成“机构健全、责任分明、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措施
1、注重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只有基层基础稳固,社会和谐才有可靠保障。近年来,我区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基层基础薄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在我区381个村(居)委(含7个正在筹建)中,07年“零发案”的村(居)委只有18个,仅占4.7%,而发案15起以上的村(居)委却有60个,最多的一个村发案72起。因此,要按照可持续和谐稳定发展的要求,真正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开展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一要切实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要着力加强村(居)委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管理控制能力,使之真正成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的基本力量。要配齐配强村(居)委治保主任,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并在村(居)委统一组织协调下,以落实“三必”责任制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看家护院”巡逻守护活动,使“红袖章”在社区、村宅随处可见,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二要不断深化“六无”平安创建活动。今年我区对创建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无无证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拆除”等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六无”平安创建活动与“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加强村(居)委“六位一体”综治警务室建设方面,要从“规范名称、明确职责、建立制度、加强领导”四个方面提出规范化建设要求。要加大保障,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区的行政村和有条件的居委会建成“六位一体”综治警务室。要按照联防、联调、联处、联治、联创的“五联”要求,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条线指导、村(居)委管用”的联动机制。三要加强基层治安防范队伍建设。要按照“三基”建设的要求,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行的办法,在治安比较复杂的地区逐步实行“一村(居)一警”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民警下基层社区时间的落实。要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能力。要继续推进护村队组建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治安力量,切实改变当前基层治安力量比较薄弱的状况。
2、完善平安考核讲评制度,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一要继续完善《区平安建设考核办法》。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的经验,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考核、科学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考核办法,落实“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件、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平安建设实绩与干部年终分配、奖惩等挂起钩来。二要继续完善社会治安状况分析讲评制度。区对刑案高发的前三个单位和发生凶杀案的单位,实行季度分析、半年讲评制度,帮助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实行跟踪督查。三要继续完善社会稳定工作通报制度。要以《政法》为载体,继续完善和落实区对街镇、街镇对村(居)委社会稳定工作月通报制度,切实发挥考核、讲评、通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3、开展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正确把握社会敏感问题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信息工作。要依托市、区两级综治网络,发挥媒体优势,扩大辐射效应,广泛宣传平安英雄、政法干警、综治干部、社保队员和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平安建设之中。二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结合“奥运”、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建区二十周年等重要节点时段,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周”、“宣传月”、“宣传季”等活动,进一步掀起新一轮的平安建设宣传高潮。区宣传、综治、文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影响力。
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政法机关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政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政法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为核心,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三要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要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着眼于充分发挥政法文化的凝聚、引导、激励、约束等功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立功创模活动,在队伍中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四要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要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警,努力消除厌战情绪和畏难情绪,塑造队伍的“精、气、神”,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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