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目标和重大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础。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当好“服务器”

  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关键。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是全党全国的大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发展和反腐败的关系,始终把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反腐倡廉工作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科学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在实践中,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查办违纪案件、加强风气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筹划;
始终围绕党委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保证和促进工作的落实;
始终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努力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始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营造干事创业、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实践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市场经济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义不容辞地当好“服务器”,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坚决惩治腐败保证发展,加强检查监督维护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推动发展,使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当好“变压器”

  腐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敌。党内腐败现象不仅践踏了党的纪律,败坏了党风,而且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给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要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就必须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变压力为动力,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决查办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
着力查办严重影响改革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案件,尤其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发生的案件和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及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认真查办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诬告陷害他人以及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同时,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运用纪律、法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从业资格限制等方式和手段。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严格依法依纪,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厉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正确区分违纪与违法、腐败行为与一般错误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治腐败与维护党员权利并重,不搞不教而诛,不搞听风就是雨。坚持与人为善,着重教育,有情有义,留有余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取得更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和谐社会稳定的因素。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当好“稳定器”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建设一个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政风建设,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要坚持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为重点,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放任、纵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情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诚心诚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纠正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劳务工工资支付保障的规章制度,维护好劳务工的切身利益。加强教育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办法,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政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提高行政效率。总之,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整合信访资源,完善署名举报及时回复跟踪和保护奖励制度,妥善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深化改革预防腐败——当好“加速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改革不到位,仍然是现阶段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改革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时俱进,更新思想观念,积极组织协调,提高有效防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最大限度的发挥促进和加速作用。必须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当前情势下的腐败问题。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结合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招投标制度、投资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党务、政务、企务、村务公开制度为重点,强势推进改革创新,突破一系列制约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制度“瓶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更大程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注重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用法制手段保证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使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根本性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的党政事务以及程序、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紧紧盯住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不断规范权力的运行。同时,夯实教育基础,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从保护爱护干部出发,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社会市民三个层面的教育,不断发展廉政文化,营造“廉洁可敬,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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