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资产管理规定、经费报销程序

一、资产管理规定

1.区委办公室资产(办公用具、设备)的购置、调拨及办公经费由办公室主任具体管理。机关事务处负责建帐管理(秘书科协助),资产分别由各科(室)保管使用。

2.各科(室)配置的现代办公设备、办公用具,应爱护有加,妥善保管使用,注意保养;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二、经费报销规定

1.办公室购物要坚持适用与节俭相统一的原则,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严格执行购物计划和报批程序。

2.办公室委托外单位印刷有关刊物、文件头、信封、证件等物品,购买纸张、墨盒等大宗消耗品,由秘书科提出报告,经主任批准后办理。

3.每月底或月初,由秘书科提出办公用品购物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办公室发生大额费用,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凡需购置价值较高的现代办公设备、用具,经批准后,由秘书科负责与采购中心或机关事务处联系购置。

4.办公用品实行购销登记制度,领用办公用品须由领用人签字,每月底秘书科将办公用品购销情况报告分管主任。

    5.办公室人员因公外出办事,需要用车的由秘书科负责安排使用,一般不再发生交通费用。

6.个人借款要严格履行程序,必须在借款发生一个月内归还(或结清)。

    7.任何人员不经办公室主任允许不得在外签单挂帐,否则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经费报销流程

1.办公用品报销:秘书科指定专人购买——购买人签经手——秘书科长签字证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准予报销

2.加班费用报销:加班一般安排快餐,由加班人经办,各科(室)长(主任)同意并签字审核。

 3.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出具病历以及电脑打印发票——会计审核——按

上级规定提出报销建议——办公室主任签字准予报销。

4.招待费报销:需要安排区委领导的接待,事先与接待办或机关事务处联系,办公室不再安排,也不发生招待费用;
办公室自己(包括办公室条口其他部门)的招待,要事先请示,说明需要接待的规格等,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的招待餐费,一律不予报销。

    5.其他费用:按上级财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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